1、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包括持临时关系或证明信的在本院工作的党员领导干部)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特殊情况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或学院工作的紧急需要可随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2、参会人员包括党的基层组织成员和院级党员领导干部,必要时可邀请非党或党派的其他班子成员参加。
3、班子民主生活会一般由基层委员会书记主持,书记不在可委托院长或副书记临时主持。
4、会前半个月要提前发出书面通知,将会议议题及要求明确地列出。议题的提出事先要做周密的调查和研究,充分地酝酿,抓住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情况、与党中央政治上保持一致等原则问题,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及工作中的主要矛盾和学院发展的关键问题,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找准问题,剖析根源,制定整改措施。
5、每次会议举开之前要求与会者做好书面发言准备,深入学习通知要求的材料,并要广泛地开展谈心活动,征求非党同志和党派同志的意见。对准备情况书记事先要做检查。
6、切实发挥书记责任人的作用。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把握开会时机,杜绝负面影响。在生活会上要带头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行动带动大家,确保生活会质量,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就事论事、敷衍了事或保持一团和气的做法。
7、举开民主生活会要事先就议题等问题向上级党委汇报,取得同意后方可进行,并请上级领导到会指导。
8、民主生活会要严肃认真,如实做好发言记录,并在会后写出书面报告,将原始记录随报告一并送上级党委检查审阅。
中共88038威尼斯支部委员会
2010年5月20日